一、继续教育
依据陕西省工程师职称评审政策规定,申报工程师职称,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。
若毕业时间超过 5 年,需提供至少近五年的继续教育证明;若毕业年限小于 5 年,则要完成从毕业次年至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。
其中,每年专业课学习时长不少于 56 小时,公需课学习时长不少于 24 小时。
继续教育是申报职称的基础门槛,若无继续教育学习证明,或学习时长未达要求,均无法通过评审。
二、论文要求
申报初级职称,对论文无强制要求。
但申报中高级职称时,若以论文作为业绩成果,就必须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,字数通常不少于 2000 字。
一般而言,评审中级职称需发表一至两篇论文,评审高级职称则需发表两至三篇论文。
虽说职称评审政策未明确规定发表网站,但结合经验,建议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,尽量将论文发表在维普、万方、知网等网站。
此外,申报中级职称,论文需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发表;申报高级职称,论文则要在聘任中级工程师职称期间发表。
三、项目业绩
需提供聘任现职期间本人参与的工程设计、生产项目相关材料,包括立项文件、中标通知书、项目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、项目任命书等。
所提供项目的开始时间务必在聘任现职期间,且在申报开始前必须已竣工。
四、档案要求
陕西省设有众多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。
若申报西安市人才中心或陕西省人才服务中心,需将档案托管于此处,否则只能选择申报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。